全球社会工作伦理原则声明(繁体字译本)

2020-09-09 10:00:25

Translation of the Global Social Work Statement of Ethical Principles (Classic Chinese)

全球社会工作伦理原则声明(繁体字译本)

 

信息类型:政策

题目:人权、国际社会工作者联会、社会工作、伦理

 

本伦理原则声明(下作本声明)是社会工作者致力达至专业操守最高标准的框架。当社会工作从业员、教育工作者、学生和研究员接纳本声明,就代表一同承诺持守本声明中社会工作专业的核心价值和原则。

作为社会工作者,我们源于一系列的价值观和伦理原则;国际社会工作者联会和国际社会工作教育联盟在2014年制定社会工作全球定义时,已确定了这点,该定义可在地区及全国层面作出相应的阐释。

国际社会工作者联会的所有政策,包括社会工作定义都是源于这些伦理原则。

社会工作是一个以实践为本的专业及学术领域,社会工作推动社会改变和发展、社会凝聚、和人民的充权及解放。社会公义、人权、集体责任和尊重差异等原则是社会工作的核心。基于社会工作、社会科学、人文和本土知识的理论,社会工作以联系个人和组织去面对人生的挑战和促进人类的福祉。

资料来源:

https://www.ifsw.org/what-is-social-work/global-definition-of-social-work/

 

原则:

1. 确认人类与生俱来的尊严

社会工作在态度、言语和行动上都确认和尊重所有人与生俱来的尊严和价值。我们尊重所有的人,但质疑那些在信念和言行上贬低或标签自己或他人的情况。

2.促进人权

社会工作者拥护和促进所有人基本和不可剥夺的权利。社会工作的基础是所有人与生俱来的价值和尊严,与及因而衍生的个人及社会/公民权利。社会工作者经常与他人一同努力在互相抗衡的人权状况中找出适当的平衡。

3. 促进社会公义

社会工作者有责任促进人们达致社会公义,不论是在整体社会上和在他们所服务的人群中,就是:

3.1 质疑歧视和制度的压迫

社会工作者在社会上和在他们所服务的人群中促进社会公义。

社会工作者挑战歧视,包括但不限于年龄、能力、公民身份、阶级、文化、民族、性别、性别认同、语言、国籍(或无国籍)、观点、另类身体特征、身体或知力能力、政治信念、贫穷、种族、关系状态、宗教、性、性取向、社会经济地位、灵性信仰、或者家庭结构。

3.2 尊重多样性

社会工作者致力加强建设一个包融性的社会,在其中社会上多样的族群和文化都受到尊重;个人、家庭、团体和社会的差异都受到关注。

3.3 获取公平的资源

社会工作者倡导和致力实现公平获取及分配资源和财富。

3.4 挑战不公平政策和措施

社会工作者要向雇主,政策制定者、政治家和公众指出政策和资源不足之处,或者政策和措施具压迫性,不公平或有害之处。社会工作者不应因此而受惩罚。

社会工作者必须要留意自己的人身保障和安全的情况而作出明智的选择。社会工作者在危机情况下不必被迫作出行动。

3.5 建立团结

社会工作者积极在社区中和与他们的同工,在专业内外,建立团结网络去推动一个具变革、共融和负责任的社会。

4.促进自决的权利

在不妨碍他人的权利和合法利益的情况下,社会工作者尊重和促进个人作决定和选择的权利。

5.促进参与的权利

社会工作者致力建立人的自尊和能力,促进他们充分的投入和参与影响他们生活的所有决定和行动。

6.尊重保密性和私隐

6.1 社会工作者尊重和依循个人保密和私隐原则办事,除非存在危害自己或他人的风险,或有其他法定的规范。

6.2 社会工作者应告知在工作上有关人士这些保密及私隐的限制。

7.把人视为全人

社会工作者确认人的生活有生理、心理、社会和精神层面,并把人和作为全人来了解和看待。这种认识可用于动员与社会工作者相关的人们,组织和社区的充分参与,去制定整全的评估和干预。

8.合乎道德地使用科技和社交媒体

8.1 本声明中的伦理原则适用于社会工作实务、教育和研究的所有范畴,无论是面对面的接触或是通过数码技术和社交媒体。

8.2 社会工作者必须认清运用数码技术和社交媒体或会对很多伦理标准带来威胁,包括但不限于私隐,保密性,利益冲突、执行能力和文本等。社会工作者必须要获取必需的知识和技巧,防止在使用技术中不符合伦理守则的做法。

9.专业诚信

9.1 全国性的社会工作组织有责任推动和定期更新其伦理守则或伦理指引,按本地情况使其与本声明保持一致。全国性组织也有责任向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工作学院通告本伦理原则声明和他们本身的伦理指引。社会工作者应遵守他们国家现行的伦理守则或指引。

9.2 社会工作者必须具备所需的资历,并发展工作上所需的技巧和职业能力。

9.3 社会工作者支持和平与非暴力。社会工作者可与军事人员并肩为人道目标工作,维持和平及从事重建工作。在军事或维和的环境中,社会工作者必须要经常以人的尊严与及是作为人们的代表为其首要关注。社会工作者绝不能将其知识和技巧用于不人道的目的,例如酷刑,军事监察,恐怖主义或回转治疗,也不能以专业或个人身份对人使用武器。

9.4 社会工作者行事必须具诚信,这包括不滥用职权,不滥用与他有关人士的信任关系。社会工作者认识到个人与专业关系的界限,不会滥用他们的位置获取个人物质的利益或好处。

9.5 社会工作者认识到在某些文化和国家,赠送和接受小礼物是社会工作和文化生活经验的一部份,在这情况下,该地区的伦理守则应加以说明。

9.6 社会工作者有责任在工作间,私人生活和在社会中采取必要措施,在专业和个人层面照顾自己。

9.7 社会工作者承认他们的行动要向服务使用者、同工、雇员、专业组织,与及地区、全国性及国际有关法律和公约负责。这些不同问责的要求彼此容或会产生冲突,社会工作者必须透过商讨使对各人的伤害减到最低。作这些决定应经常以实证,实务智慧为依归,并考虑伦理、法律和文化等方面。社会工作者要保持透明度,公开其作决定所依循的理据。

9.8 社会工作者及其雇主致力促使在其工作间及国内讨论、评估和坚守本声明中的原则和本国的守则。社会工作者及其雇主推动和进行辩论,以促使所有的、决定都有从伦理的角度考虑。

 

本全球伦理原则声明20187月在爱尔兰都柏林举行的国际社会工作者联会的大会和国际社会工作教育联盟的大会上通过实施。国际社会工作教育联盟其后再通过一个较长的版本。

 

(version: Global-Social-Work-Statement-of-Ethical-Principles-IASSW-27-April-2018-1)

https://www.ifsw.org/global-social-work-statement-of-ethical-principles/

 

Translated by Hong Kong Social Workers Association – November 2019.

译本由香港社会工作人員协会提供-201911


译本原版为中文繁体字,云南连心做了繁体简体的转换,保持了原本行文,未改变词语和语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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