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连心社区公益基金会文件 |
理事会〔2023〕01号 |
关于同意陈喜纯同志不再担任秘书长职务的通知
各位理事、监事,全体职员,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云南连心社区公益基金会章程》《云南连心社区公益基金会理事会工作规则》、以及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机关云南省民政厅有关文件和管理要求。经2023年12月30日第一届理事会第11次会议研究决定:
接受陈喜纯同志辞去云南连心社区公益基金会理事会秘书长职务的申请。经表决通过,陈喜纯同志不再担任秘书长职务。
陈喜纯同志继续担任云南连心社区公益基金会理事会理事职务。
附件: 陈喜纯同志的辞呈
云南连心社区公益基金会理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云南连心社区公益基金会理事会 2023年12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