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成立“春苑社区基金”的决定

2024-03-05 18:00:35 lian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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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连心社区公益基金会文件

 

秘书处专项发〔2024〕05号

 

关于批准成立“春苑社区基金”的决定


春苑社区基金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筹备组:

申请设立材料已收悉。经云南连心社区公益基金会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批准成立“云南连心社区公益基金会春苑社区基金公益慈善专项基金”,可根据需要在不同情况下规范使用全称或简称。

“春苑社区基金”由昆明市西山区春苑社区居民委员会倡议设立,于2024年3月5日和连心基金会签订《云南连心社区公益基金会关于设立[春苑社区基金]专项基金的捐赠协议书》。

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由筹备组组长张俊具体负责在 30 天内完成组建。


2024年3月5日

 

云南连心社区公益基金会秘书处           2024年3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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