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成立“金龙社区基金”的决定

2026-08-18 1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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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连心社区公益基金会文件

 

秘书处专项发〔2026〕14号

 

关于批准成立金龙社区基金”的决定

 

金龙社区基金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筹备组:

申请设立材料已收悉。经云南连心社区公益基金会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批准成立“云南连心社区公益基金会金龙社区基金公益慈善专项基金”,可根据需要在不同情况下规范使用全称或简称。

“金龙社区基金”公益慈善基金由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金龙社区居民委员会倡议设立,于2026年8月10日和连心基金会签订《云南连心社区公益基金会关于设立[ 金龙社区基金 ]公益慈善专项基金的捐赠协议书》。

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由筹备组组长杨永兴具体负责在 30 天内完成组建。


 2026年8月18日



云南连心社区公益基金会秘书处           2026年8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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