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处专项发〔2026〕16号 |
关于批准成立“前进村繁星基金”的决定
前进村繁星基金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筹备组:
申请设立材料已收悉。经云南连心社区公益基金会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批准成立“云南连心社区公益基金会前进村繁星基金公益慈善专项基金”,可根据需要在不同情况下规范使用全称或简称。
“前进村繁星基金”公益慈善基金由文山市东山彝族乡前进村村民委员会倡议设立,于2026年9月3日和连心基金会签订《云南连心社区公益基金会关于设立[ 前进村繁星基金 ]公益慈善专项基金的捐赠协议书》。
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由筹备组组长杨绍丽具体负责在 30 天内完成组建。
2026年9月8日
云南连心社区公益基金会秘书处 2026年9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