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成立“阳光公益慈善基金”的决定

2023-03-03 13:36:15 lian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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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连心社区公益基金会文件

 

秘书处专项发〔2023〕02 号

 

关于批准成立“阳光公益慈善基金”的决定


阳光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筹备组:

申请设立材料已收悉。经云南连心社区公益基金会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批准成立“云南连心社区公益基金会阳光公益慈善专项基金”,可根据需要在不同情况下规范使用全称或简称。

“阳光基金”由多名自然人倡议设立,于 2023 年 3 月 3 日和连心基金会签订《云南连心社区公益基金会关于设立[阳光]专项基金的捐赠协议书》。

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由筹备组组长黄屹具体负责在 30 天内完成组建。



2023 年 3 月 3 日


 

云南连心社区公益基金会秘书处           2023年3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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